玉溪抚仙湖保护全面升级 8月1日起征收资源保护费

更新时间:2018-01-25 00:48小编:未知

云南省玉溪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从8月1日起,对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区内的企业、经营户及游客收取资源保护费。同时,100名执法协管员、200名监督人员正式上岗,标志着抚仙湖保护形成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,抚仙湖保护全面升级。

       云南省玉溪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从8月1日起,对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区内的企业、经营户及游客收取资源保护费。同时,100名执法协管员、200名监督人员正式上岗,标志着抚仙湖保护形成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,抚仙湖保护全面升级。

       收费标准规定,对直接使用抚仙湖资源或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以内的生产企业,按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.5%收取资源保护费;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宾馆、酒店、旅馆和个体餐饮经营户,按其营业额的2%收取资源保护费;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,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,每人次收取5元资源保护费。(驻云南记者 高慧)

标签:   保护费      资源      全面      征收      8月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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